4月 29, 2007

網路廣告利潤 見者有份

【經濟日報/記者 黃啟菱】 2007.04.29


web2.0浪潮勢不可擋,網路廣告市場也起了劇烈而有趣的變化。這塊大餅不斷擴大,而且碎裂開來,變成許多小小餅,愈來愈多人能吃到。

廣告向來是景氣的前期指標,若企業對未來的看法不樂觀、最先砍的,就是廣告預算。台灣廣告業已連吹幾年的冷風,五大傳統媒體廣告量年年下滑,網路廣告卻越來越熱,相關業者如網路行銷公司、搜尋行銷公司等也蓬勃發展。

傳統的網路廣告,是以網站廣告為主。網站廣告就是指所有在網路上以曝光計價的廣告,如Banner、Pop-up等。至於關鍵字廣告,則在2004年登台,去年急速火紅。今年,部落客廣告開始興起,廣告主可選擇的,由各大入口網站,蔓延到各種新奇有趣的個人式媒體。

悠立科技副總謝文怡說,web2.0概念興起後,媒體的概念已被顛覆。在過去,只有大型入口網站能掌握網路世界的發言權,以及衍生而出的商業利益,但現在全民媒體興起,每一個個體,都能在0與1的世界中發言,並或多或少的擁有影響力。

有影響力,就有廣告效果。謝文怡說,例如「艾瑪隨處走走」,原本只是一個分享旅遊經驗的部落格,但是隨著人氣愈來愈旺,已經變成廣告主願意下廣告的「媒體」。

傑思媒體總經理楊佳燊,也有同樣的觀察。楊佳燊認為,web2.0時代,人人都可以成為訊息產製者,看到各式各樣部落格的興起,廣告主長期以來對大型入口網站的迷思,逐漸淡化。

廣告主為什麼願意選擇新興的個人式媒體,而非傳統大型入口網站?謝文怡說,價格當然是一大考量,許多中小型企業並沒有太多的行銷預算,買部落格廣告的價格門檻相對低很多。此外,個人式媒體分眾細膩,廣告精準度非常良好。

楊佳燊舉例,美容產品如果選擇專門分享時尚、美容資訊的部落格刊登廣告,雖然此一部落格的瀏覽量不如入口網站多,但因為屬性相同,很容易找到廣告主希望溝通、傳達訊息的網友。

不過,部落格有成千上萬個,又不可能像入口網站有業務團隊專門承攬廣告,此時,居中媒介,將廣告主介紹給調性相同部落格的角色,就很重要。謝文怡說,這對網路廣告代理商來講,是個很好的機會點。

目前已有許多網路廣告代理商開始發展部落格廣告,例如傑思媒體就提供「bloggerads」的介面,部落客可以上網登入,成為廣告媒體,廣告主也能上來,尋找適合刊登廣告的部落格。

部落格廣告商業模式逐漸成熟,網路廣告不再是大型入口網站的專利,只要願意開放、分享,個人式媒體也能享受到廣告利益。

【2007/04/29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