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6, 2008

98年國建目標:經濟成長率2.5% 失業率4.5%

【中央社╱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8.12.15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今天公布98年國家建設計畫目標,經濟成長率2.5%、失業率4.5%、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不超過1%。

經建會今天通過「新世紀第三期國家建設計畫(98至101年4年計畫)」及第1年實施計畫「中華民國98年國家建設計畫」,近期將提報行政院院會核定,預計98年1月1日起實施。

經建會同時公布98至101年中期計畫目標,潛在GDP成長率平均5%,最遲在101年以前達成6%年成長率;101年目標失業率3%。

經建會指出,就投資要素貢獻來源觀察,勞動投入對潛在GDP成長率平均5%的貢獻占17.6%,資本投入貢獻占40.2%,總要素生產力貢獻占42.2%,顯示以科技研發為基礎導致的生產力持續增加,為支撐經濟成長最重要的動力。

至於98年度計畫目標,經建會表示,要落實執行消費券政策及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此外,綜所稅四大扣除額減稅、法規鬆綁,以及海基會、海協會兩會最近兩岸開放交流積極性政策效應也對經濟有所助益。

經建會表示,新三期計畫以「活力創新、均富公義、永續節能的先進國家」為國家發展新遠景,並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施政原則,希望台灣經濟發展、社會公義及環境永續等層面均能達先進國家水準。

  經建會指出,新三期計畫規劃策略包括加速重建與鬆綁、擴大經濟附加價值,將推動愛台12建設;體現互信與關懷、擴大社會資本價值;推動節能減碳、擴大環境永續價值。

  經建會並表示,新三期計畫將以空間再造、產業再造、全球連結、創新人力、公義社會、永續環境等 6項政策主軸推動,其中包括深化服務業競爭力、促進製造業高值化、動態調整兩岸經貿、參與全球經貿整合、推動輕稅簡政等措施。

【2008/12/15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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