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17, 2008

雅虎、Google合作 微軟批壟斷

【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008.07.17


雅虎(Yahoo)與谷歌(Google)日前敲定的線上廣告合作案,引發微軟(Microsoft)強烈抨擊,微軟高層在參院一項反托辣斯法公聽會上說,這樁大型合作案將使谷歌在網路搜尋市場更為獨霸囂張,危及消費者及廣告業主權益。

雅虎與微軟合併案告吹後,雅虎於6月12日宣布與谷歌達成協議,將成為谷歌廣告經銷夥伴,在雅虎搜尋引擎平台刊登自谷歌引進的廣告。參院司法委員會針對這樁科技業合作案舉辦公聽會,雅虎、谷歌、微軟各推派高層主管與會。

微軟副總裁史密斯(Brad Smith)指出,雅虎執行長楊致遠6月8日在一場會議中明確的說,搜尋引擎業是一個兩極市場,谷歌盤據一邊,雅虎與微軟在另一邊,谷歌與雅虎一旦合作,雅虎將與谷歌站在同一邊,微軟則獨留一方,光靠一己之力勢不足以與谷歌、雅虎這邊相抗衡。史密斯引述楊致遠的談話,抨擊雅虎與谷歌合作將觸犯反托辣斯法規。

雅虎首席法律顧問卡拉漢(Michael Callahan)隨即反駁史密斯的談話,他說6月8日那天會議他也在場,卻不認為史密斯對楊致遠談話作出正確解讀,他說,雅虎董事會對於與谷歌合作一直謹慎評估。不過參議員寇爾(Herb Kohl)贊同微軟看法,對卡拉漢為楊致遠辯駁不以為然。

史密斯認為,雅虎與谷歌合作將導致谷歌在線上廣告及搜尋引擎領域的掌控範圍進一步擴大,進而墊高廣告業者刊登線上廣告的費用。

針對微軟與參議員的質疑,谷歌法務長卓蒙德(David Drum-mond)說,線上廣告市場極具競爭性,也非常健全、充滿活力,谷歌與雅虎合作既非合併也不是合資,對整體市場及消費者有百利而無一害。

卡拉漢再次強調,雅虎與谷歌並非整併,只是兩家公司敲定商業協議,將繼續在新聞搜尋、電子郵件事業及財務管理等各方面各自獨立運作、並且相互競爭。

另一名參議員雷伊(Patrick Leahy)擔心隱私權問題,認為單一企業主宰線上廣告市場將掌控點閱廣告者的基本資料,有侵犯隱私之虞。

【2008/07/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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