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4, 2007

濫發垃圾信 每封擬罰2000元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7.12.1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定向垃圾電子郵件宣戰,擬加速立法,未來若濫發垃圾信被認定,收件者可依每封信向濫發單位求償兩千元。

全台的垃圾郵件量驚人,NCC統計,一個月總量九十七億封的電子信中,就有超過八十億封垃圾信,還不包括沒被網路業者過濾的色情郵件,如果加計進去,即超過九十億封,其中九成五來自國外。

垃圾郵件不僅擾人,更造成網路資源的浪費,NCC決定加強監理機制,加速推動立法通過「Spam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並擬修訂條文、強化原始的政院版本,希望明年完成立法。

NCC也將強制規定,未來的商業廣告電子郵件,須建立收信者回傳機制,收信者若表達拒收,發信單位不得再寄廣告信,且採取較嚴格的「沉默拒絕」認定,即收信者若未回傳意願,就該認定對方是拒絕再收到廣告信。

美加州網路安全公司Barracuda Networks昨天公布報告指出,今年全球電子郵件,有百分之九十五是「垃圾郵件」,NCC指台灣人每天所收到的垃圾電子信也相去不遠。

根據兼營電子信箱服務的Hinet等國內前廿大網路業者統計,今年十一月全台共有九十七億封電子信,被業者攔截擋下的垃圾信就多達八十億封,這還不包括雅虎、Gmail等線上信箱的統計量,如果算進去,全台單月垃圾信早就破百億封。

NCC發言人石世豪指出,這麼多的垃圾郵件中,有九成五的發信網路位址來自國外,很多是濫發廣告信的單位透過國外伺服器發出,但他指有八成五可以查到位址。

NCC指出,Spam管理條例通過後,將建立起收件者「團體訴訟機制」,未來如果收到同樣的垃圾信而造成個人通信權益受損或財務損失者,可集合起來舉證,委由公益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求償,每人每封可索賠五百到兩千元,但同一主旨的垃圾信,被索賠的總金額上限是兩千萬元。

【2007/12/14 聯合報】

國外案例》濫發下場慘…和解、賠錢、被殺
【聯合報╱編譯王麗娟/綜合報導】 2007.12.14


這兩年,美國與英國陸續有垃圾電郵大王被捕且與檢方協議和解,吐出賺取的暴利、房屋、汽車,顯示只要執法者有心,要找出垃圾郵件源頭並不難。

美國德州二十四歲垃圾電郵大王索洛威去年在西雅圖落網,今年與州政府及微軟達成和解,同意賣車賣樓,賠償百萬美元。除了承諾不再發垃圾電郵,這名曾列世界第四大垃圾電郵大王,還「改邪歸正」協助網路公司打擊垃圾電郵。之前,報導指稱,涉及電郵詐騙、身分盜竊、洗錢等三十五項罪名的索洛威,可能被判刑十年。

卅五歲,俄羅斯最聲名狼藉的垃圾電子郵件大王庫希尼爾,多年來一直濫發廣告信給俄國網路用戶。兩年前,警方發現他死於家中,頭部遭重擊,財物也遭人洗劫。庫希尼爾在夜店邂逅一名女子,邀請她和兩名女子到他家去,三名女子對他下藥,她們的同夥隨後趕來劫殺。媒體猜測,可能因庫希尼爾天天寄垃圾電子郵件給民眾,有人氣不過,憤而將他殺了。有一家報紙的標題說:「這是解決垃圾郵件一勞永逸的好方法。」

兩年前,任職市場顧問的英國男子桑迪福德,被揭發是英國頭號的垃圾電郵大王。他坦承在一年內發出兩千萬封垃圾電郵。

垃圾電郵氾濫成災不僅惱人,還成為詐欺的途徑。根據今年十月的一項統計,全球十大垃圾電郵製造國,依序為美國的百分之廿八點四,南韓百分之五點二,中國大陸(包括香港)百分之四點九,俄羅斯百分之四點四,巴西百分之三點七,法、德、土耳其分別為百分之三點六,三點四,三點二,波蘭百分之二點七,英國百分之二點四。

【2007/12/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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