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廣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廣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5月 06, 2008

台灣網路廣告 邁入國際化元年

今日晚報 2008.05.06  《數位時代》=文/羅之盈

網路廣告除了影片和輪播的圖檔之外,還有什麼新鮮事?經過製作技術的推陳出新與廣告人的創意發想之後,網路廣告都是新鮮事!但當別的國家突飛猛進的同時,台灣卻顯得成長趨緩,台灣缺的不是創意,而是走出去實踐的勇氣!

你知道蔡依林會從網路上打電話給你嗎?你曾經在網路上,從海尼根瓶身敲出旋律嗎?這不是網路遊戲,而是你平常不會主動觀看的網路廣告。

如果你到日本,在熱鬧的澀谷地區,一個巨大的龍形影子,正在跟街頭年輕人追逐對抗,但你想像不到的是,龍形的操控者,是躲在世界某個角落的網友。這個透過網站與澀谷現場連線所構成的互動成果,是微軟Xbox遊戲《藍騎士》上市時所規劃的網路廣告,它正說明「互動性」絕對是網路廣告最迷人之處,也是傳統廣告無法做到的部分。

網路廣告從一九九七年誕生,從只有企業名稱的陽春型展示廣告開始,走到現在以多媒體影音為主的形式,不但豐富消費者觀看樂趣,也提供廣告主更多與消費者互動的管道,進而帶動整體廣告量的爬升。以台灣為例,今年預估有機會突破新台幣五十億元的規模,比去年成長二一%。

然而,面對網路廣告這塊成長中的市場,這門學問不只一般人不懂,廣告界了解箇中玄妙的人也不算多。去年一口氣拿下五座台灣廣告金手指獎的資深廣告人蔡智翔表示:「現在的網路廣告已經不是將電視廣告剪一剪放上網路就是了!」他指出,網路廣告強調的互動性與美學設計,都需要程式技術支援,所以它的困難就在於創意與技術如何互相配合。微軟線上服務事業群副總經理林燕認為,無論形式如何轉變,網路廣告的最終目的,還是在於如何讓消費者可以停留、參與及互動。

■國際化的自覺

近期在峇里島頒發的Spikes亞太廣告獎中,就可以看到不少巧妙的創意作品。由日本新力(Sony)液晶電視的廣告奪得網路廣告類最大獎,藉由網友在網站上點擊,變幻出大樓玻璃帷幕的七彩顏色,讓人驚喜又準確傳達該電視色彩豐富的訴求,是技術與創意的美麗火花。日本是本屆Spikes亞太廣告獎的最大贏家,不只拿下最大的金獎,在其他五個細項之中,也奪下三座銀獎。參與這次頒獎活動的蔡智翔觀察,「日本開始崛起是近兩、三年的事,因為它們『國際化』,先秀英文訊息再秀日文訊息。」少了語言隔閡,與自覺要國際化的信念,讓日本網路廣告持續發燒。

比起鄰國的精進,台灣網路廣告究竟為何略顯疲軟?不夠「國際化」是其中一個問題,島內缺乏自己的國際品牌是源頭。另外人口少、整體市場太小,導致外國品牌在台灣只需做產品促銷型廣告,較少著眼於真正高預算的品牌形象廣告,於是做出高創意質感網路廣告的機會相形低落。

蔡智翔表示,人才缺乏也是問題,學校教育與實務操作有落差,創意發想不夠成熟都是問題。因此國際化不足、市場太小、預算不多、人才缺乏環環相扣地織出台灣網路的困局。

■台灣應以質變帶動量變

「大型品牌行銷案就算了,若是說展示型廣告,台灣沒理由做不出來!」微軟數位廣告解決方案行銷經理潘寰珍進一步解釋,台灣網路的使用率非常高,工程師也不缺乏,就連屬新媒介的手機普及率也是全球數一數二,數位廣告是大有潛力的。因此從平台角度來看,他們期待由網路廣告品質的提升,藉此質變帶來廣告預算的量變,進而帶動整體網路廣告產業。

既然有這樣多的先天不良與後天失調,台灣網路廣告該怎麼做?蔡智翔強調虛實整合的重要性。成功的廣告要透過不同管道,傳遞不同層次的系列概念,可能從電視對大眾介紹產品,網路廣告做進一步互動,最後再從戶外廣告做提醒與暗示,完整的、無所不在的、各媒介定位清楚的整合行銷,是廣告業目前修習的功課。

雖然說台灣作品還不算成熟,但上個月受微軟邀請,與廣告界交流的前坎城廣告節評審團主席PJ,卻鼓勵台灣團隊多參與國際獎項,這樣才能帶來激勵與啟發。PJ也親自與台灣主要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會面,針對台灣的網路廣告作品進行討論,其中包括奧美廣告的「好奇牛仔」、「Motorola K1」,來自貝可網絡的「清涼女郎Eclipse」,以及布萊梅出品的「Mini螃蟹舞」。林燕表示,會中所選出的奧美「好奇牛仔」廣告,將代表台灣在六月份前往有廣告界奧斯卡之稱的坎城廣告節參賽,希望透過這次活動為台灣廣告界跨出第一步。

別說市場小做不出大作品,在希臘,網路使用率約只有五%,但它的網路廣告作品卻得過多次國際大獎。反觀台灣市場,基礎建設良善、人民教育程度不差、網路使用率高,大有機會在網路上大展鴻圖,在先天環境無法克服的情況下,多接觸國際大賽,有助流通一脈活水,以質變引出量變,促進網路廣告產業的價值。

3月 18, 2008

談酒未加警語 部落客未必挨罰

‧聯合新聞網 2008/03/18

網站、部落格張貼酒類商品圖片或討論文章,未加註警語,未必會受罰。財政部國庫署昨(17)日明確表示,張貼酒類商品圖片或介紹文章,只要不是做為銷售用,或宣傳對象不特定者,純屬網友間的資訊交流,都不在處罰之列。
網站、部落格張貼酒類商品圖片或討論文章,未加註警語,未必會受罰。

財政部國庫署昨(17)日明確表示,張貼酒類商品圖片或介紹文章,只要不是做為銷售用,或宣傳對象不特定者,純屬網友間的資訊交流,都不在處罰之列。

財政部日前發函包括奇摩等各大網站,要求提醒部落格版主,若有販售或具廣告性質的酒品介紹,必須加註警語,否則容易觸法受罰。財政部的發函作法,卻引來部落格僅屬討論酒品文章亦有可能開罰的傳聞,造成網友不滿。

菸酒管理法規定,酒品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財政部昨天強調,如果刊登內容不具廣告性質,目的也非促銷酒類時,法律並未強制須加註警語,當然也不會被罰。

財政部國庫署是在「財政部民意信箱」接獲有關「檢舉網站部落格張貼酒類圖片,且未加註警語標語」案件後,派員查證網頁資料。其中,經釐清屬於網友間信息資訊分享,並非以推廣促銷酒品為目的者,均判定不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未罰,國庫署已直接回復檢舉人結果並結案。

即使發現確有涉嫌違反酒類廣告、促銷規定或網站販售酒品者,財政部也先函請網站業者提供相關資料,轉請地方政府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要求涉案人提出陳述書後,再予處理,查證作業極為嚴謹。

財政部強調,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1條及37條規定,販賣酒品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酒品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網站業者應提醒所屬會員遵守菸酒管理法規定,財政部亦會加強菸酒法令宣導。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6月 04, 2007

廣告不實 最少罰8萬元

【經濟日報╱記者李娟萍/台北報導】 2007.06.04


不實廣告案件迭增,高達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案件的五成以上。公平會決定提高罰鍰,從原來的5萬元起跳,提高至8萬元,並且主動監控、側錄電視及網路不實廣告,期能減少不實廣告案件數量。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先後在台北、台中兩地,針對廣告代理業、建商等,舉辦公平法有關不實廣告規範的說明會。近來因房地產景氣起飛,公平會受理的不動產廣告不實案件,也有迅速增加的趨勢。

公平會處長吳翠鳳指出,公平會成立至今已15年,其中,廣告不實案件占公平會處理案件的最大宗。從民國81年到今年4月止,公平會處分的不實廣告案件,共計1,136件,占了公平會所有處分案的50%以上,罰鍰金額高達1億7,477萬元。

公平會對於廣告不實案件,大部分是處以5萬到25萬元罰鍰,目前處分案的最高罰鍰紀錄是615萬元,是一建案廣告不實案件。吳翠鳳表示,由於廣告不實,影響消費者權益,公平會對惡質不實廣告,已有提高罰鍰的趨勢。

吳翠鳳表示,國內不實廣告案件愈來愈多,公平會自94年2月1日以後受理的不實廣告案件,已至少加重二分之一罰鍰,從原來的5萬元起跳,提高至8萬元起跳,並且主動查處電視媒體及網路不實廣告,整合新聞局、NCC等行政機關資源,合作側錄不實廣告。

國內的廣告代理業因接受廣告主的一定報酬,替廣告主作商品宣傳,雖然與商品銷售量沒有直接相關,但如果廣告代理業明知或可得知商品廣告不實,仍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民事責任)。

吳翠鳳強調,「誇大廣告」不一定等於是「不實廣告」,例如吃麵很辣,人像火一起燒起來,一般人也知道不是真的,就不會廣告不實;又如喝了清涼飲料,變成冰人,也不可能是真的,消費者也不致產生誤認。

吳翠鳳指出,在廣告用語上,「第一」、「冠軍」、「最多」屬客觀用語,業者使用時,須注意是否有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等客觀數據,否則就可能涉及廣告不實。

公平法規範的廣告,所呈現的方式,包括商品標示、廣告(平面或立體、網路)、傳單、其他使公眾得知的方法、市招、說明會、現場廣播等。

【2007/06/04 經濟日報】

5月 09, 2007

竹炭內衣廣告 NCC開罰五千萬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7.05.09


電視上猛打廣告的竹炭內衣,這次踢到鐵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了取締節目廣告化,決定下重手開鍘,因八家電視台播放六十多次同樣的產品,合計將處五千萬元重罰,創下節目廣告化最高罰款紀錄。

據了解,八家電視台收到處罰令後,將會回頭找包下節目時段的廣告業者,兩家竹炭內衣與塑身美容業者將因此大失血,NCC說,借此遏止節目廣告化。

NCC官員表示,今年二月新修正的裁罰標準,從嚴認定節目廣告化且加重罰則,電視台初犯從十萬元增至一百萬元,情節嚴重的累犯,罰款從一百廿萬至一百六十萬元不等。

由於節目每次播放內容逐一認定,因此八家電視台共播出六十幾次,罰款總額原本達九千多萬元,但NCC官員擔心跟先前TVBS黑道光碟事件處罰一百萬元相較,節目廣告化的處罰金額高得太多,為符合比例原則,委員討論後決定減半。

NCC官員表示,這次開罰是經過兩個月蒐證,受罰的節目型式分四種,其中以減肥、竹炭內衣兩類居多,另有婚友、體育節目等,如果以單一節目計算,某一個節目將被罰一百六十萬元,金額最高。

NCC官員表示,節目廣告化問題存在已久,過去罰則過輕,未來除罰款外,也會做行政指導,要求電視台馬上停播廣告化內容,未依指示停播的電視台,NCC將會繼續開罰。

【2007/05/09 聯合報】